各学院(部)、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
根据《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5月上旬开展202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省级项目由教务处、校级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召开答辩会,以“项目认定书”为主要依据,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参加人员:专家评审组、各项目组全体学生、各项目组指导老师。
三、验收时间:省级项目答辩安排另行通知;校级项目5月10日前完成。请各学院于结题验收前三天将本单位校级项目答辩安排和专家评审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并将答辩安排和要求通知到项目组负责人和指导教师。
四、工作流程
1.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组填报《学院大创项目成果汇总表》,并于4月30日前由二级学院汇总报教务处。
2.4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学生)登录“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提交结题验收表。
3.4月26日—4月29日,项目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审核结题验收表。
4.4月30日—5月5日,项目负责人(学生)从系统中导出结题验收表(含指导教师审核意见)。
5.结题验收材料的要求
(1)结题验收材料准备。省项和院项结题验收前,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从系统中导出的结题验收表(含指导教师审核意见),同时提交项目认定书中“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及数量”所设定的结题验收必须完成的各项成果。如: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发表论文、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心得体会、展板等成果支撑材料(“成果展示”展板样式及制作要求见附件8、附件9。省级项目展板制作前,务必将展板电子版发至邮箱:310547280@qq.com审核)。每个项目组将上述材料整理汇总,汇总办法:①编排好材料目录(见附件3);②按照目录参考页顺序将各项材料依次排序;③每个项目前增加“子目录插页“(附件6);④完成上述三步后加入封面(见附件5)。所有材料整理完成后于5月6日交各二级学院综合办。
(2)结题验收材料审核。综合办主任负责按上述要求对项目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审核表》(附件7)。省项材料经审核无误后于5月8日前交教务处。如发现材料不全,将视为不具备结题验收资格。
(3)结题验收现场答辩。结题答辩时,各项目组全体成员应提前15分钟到场,按答辩安排表的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时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进行观摩;项目组应提前准备好成果展示的展板,需要演示的成果实物提前调试好,在汇报中给评审专家演示;学生项目组负责人要进行结题专题汇报(PPT),发言控制在8分钟之内;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共同接受答辩、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并与之沟通交流。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评价表》(见附件10),对项目做出明确的成绩评定,以便学院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学分认定。
(4)结题验收结果公布。答辩结束后,综合办主任须将院级项目专家组评定意见于5月10日前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填写并上报《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1)。5月底,教务处将公布所有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5)结题验收材料上交。结题验收答辩结束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按专家提出的部分修改意见对验收材料进行修订,由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审核所有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认定书、中期检查表、结题验收表、中期和结题专家评审表等,依次放在目录内),装订成册后于5月15日前交教务处审核。所有电子材料按要求整理后交二级学院综合办,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一并交教务处存档(电子材料存档要求见附件12)。其他实物、软件等成果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保存,所有权归学院所有。
此次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由教务处与各学院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省级项目结题验收,各学院综合办主任负责本学院学生参与的院级项目结题验收。
欢迎全校学生届时观摩学习。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xlsx
附件2:亚洲十大信誉网赌网址排名2023年大创项目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7: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审核表.doc
教务处
2024年4月9日